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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中院印象
本月24日去广州开一个再审案件的听证会,笔者以往开庭都带笔记本电脑,自从去年开始就不带书面材料,都是笔记本电脑辅助完成一次一次的庭审,奇怪的是此次带笔记本电脑在法院安检时却意外被告知,不得带电脑开庭,除非经主审法官出具放行条才可带入法庭。无语,限制太多。
另外一件事情虽然有惊无险,但是不得不对省会城市的中级法院印象大打折扣,按照庭前规则,书记员需要对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代理人进行身份核实,意外的事情就是从核实身份发生的,直至签完笔录书记员也没有给我证件,我也大意了给忘记了,离开广州乘坐在回深圳的动车组火车上,突然发现证件没有了。。。随即给当事人打电话,让其帮忙去法院取回并给我邮寄到深圳。得到的反馈让人气愤,,当事人在电话中说,书记员在签笔录时就将证件放在桌面上,现在证件没有了,当时我非常生气,书记员不应该如此的疏忽,心想要是证件果真不能找回,肯定要找中院的纪委,由于下月7号要开庭证件的问题就必须要快速解决,因此我今天给庭长、书记员、主审法官都电话沟通了下,表达了证件找回的急迫性,书记员也很自责,我比较宽容的说,没事,这个和你没有太大的关系,别太在意了。下午4点接到电话,书记员在电话中告诉我,证件找到了在保安传达室,随时可以领取。证件最终失而复得,却让我无法改变对广州中院的不良印象。其实广州的法院都不好,如白云、天河法院都不好,这几个法院我都去开过庭。
— by Richares @ 2010/05/26 2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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